冻肉、水果、海鲜进口报关领导者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下面,小编就从海关监管的角度,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进口粮食的有关要求和申请流程吧!本文所说的粮食,是指用于加工、非繁殖用途的禾谷类、豆类、油料类等作物的籽实以及薯类的块根或者块茎等。
第一部分:入境前的要术
1.贸易前的产品准入制度
海关总署对不同来源国/地区的进口粮食实施检疫准入管理。
查阅拟进境粮食种类及来源国/地区是否获得我国准入。
2.境外企业注册登记制度
海关总署对进境粮食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以下统称“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
如何查询在我国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名单呢?
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允许进口粮食境外注册登记企业名单栏目查阅。
3.境外考察制度条款引用
根据《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一节额外条款,根据情况需要,海关总署组织专家赴境外实施体系性考察,开展疫情调查,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查及预检监装等工作。
4.检疫审批制度
海关对进口粮食实施检疫许可制度。
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检疫许可证》,并将国家粮食质量安全要求、植物检疫要求及《检疫许可证》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列入贸易合同。
特别提示
注意两点:
一是企业应当在贸易合同签订前获得《检疫许可证》。
二是未取得《检疫许可证》的粮食,不得进境。
二、进口粮食申报时需提供如下单证:
(1)粮食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2)产地证书;
(3)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贸易凭证;
(4)双边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确定的和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单证。
(5)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考核报告原件扫描件。
(6)进境转基因粮食的,还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下面,小编就从海关监管的角度,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进口粮食的有关要求和申请流程吧!本文所说的粮食,是指用于加工、非繁殖用途的禾谷类、豆类、油料类等作物的籽实以及薯类的块根或者块茎等。
第一部分:入境前的要术
1.贸易前的产品准入制度
海关总署对不同来源国/地区的进口粮食实施检疫准入管理。
查阅拟进境粮食种类及来源国/地区是否获得我国准入。
2.境外企业注册登记制度
海关总署对不同来源国/地区的进口粮食实施检疫准入管理。
海关总署对进境粮食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以下统称“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
如何查询在我国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名单呢?
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允许进口粮食境外注册登记企业名单栏目查阅。
3.境外考察制度条款引用
根据《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一节额外条款,根据情况需要,海关总署组织专家赴境外实施体系性考察,开展疫情调查,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查及预检监装等工作。
4.检疫审批制度
海关对进口粮食实施检疫许可制度。
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检疫许可证》,并将国家粮食质量安全要求、植物检疫要求及《检疫许可证》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列入贸易合同。
特别提示
注意两点:
一是企业应当在贸易合同签订前获得《检疫许可证》。
二是未取得《检疫许可证》的粮食,不得进境。
二、进口粮食申报时需提供如下单证:
(1)粮食输出国家或者地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2)产地证书;
(3)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贸易凭证;
(4)双边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确定的和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单证。
(5)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考核报告原件扫描件。
(6)进境转基因粮食的,还应当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